2013年12月30日,国家卫计委网站公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发布新版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中,备受医务人员关注的“医疗行为致血源性传播疾病”仅将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纳入目录中(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),乙肝等并未上榜。国家卫计委有关人士解释,职业病的遴选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,包括有明确的因果关系或剂量反应关系、有一定数量的暴露人群、有可靠地医学认定方法等。
作为临床上常发的职业暴露,我们广大职工一定要高度重视,加强自我防护意识,发生职业暴露后要及时处理伤口、及时申报,为了自身的权益,大家共同把职业暴露工作做好,做实!